9日上午,华县公安局对刘耀军、田邓平、石瑞峰等17名涉嫌抢劫、抢夺、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处理。
这次公开处理的17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的27岁,最小的15岁。经公安机关查证:以犯罪嫌疑人刘耀军、田邓平、石瑞峰(三人均为大荔县人)为首的十一人抢劫犯罪团伙,自2007年3月结伙以来,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以砍刀为作案凶器,以单身妇女为猎物,先后在广东深圳、渭南华县、华阴、大荔等地实施抢劫作案三十余起,致多人受伤,两人重伤,抢得手机二十部,现金、项链、耳环等价值四万余元。2008年6月29日晚9时许,在华县地税局门口将周某抢劫,分别在周某头部、肩部、腰部、腿部连砍四刀。
经公安机关查证,犯罪嫌疑人赵峰、赵静涛(二人均为华县人),自2007年10月以来,在华县城区撬头扭锁,盗窃盗窃车六辆,涉案价值1.8万余元。
这次公开处理的17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18周岁以下7名。青少年犯罪问题,再次叩问整个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