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台通讯员侯仕军、记者华林、杜鹏报道:华县一名女高中学生,伙同六名男青年强奸自己干妹。这六男一女7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被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处这六名男子有期徒刑,同时这名女学生也因犯强奸罪获刑3年。
华县某中学高一女学生闫某,系未成年人。
2007年11月8号下午,闫某在华县鑫源旅社与上网认识的华县19岁男青年柴某,未成年人辍学男青年孟某、宋某、齐某、井某、谢某闲聊时,柴某一伙男子生出奸淫女性恶念,遂商议寻找作案对象。女学生闫某便告知其时年15岁的干妹王某曾做过小姐一事,后协助柴某一伙将王某骗至鑫源旅社。在柴某授意下,闫某劝说王某去华阴市当“小姐”,并恐吓王某说:如若不从,将会遭到柴某等6人奸淫!遭王某拒绝后,柴某等6人对王某进行殴打并依次奸淫了王某。事后,王某乘闫某和齐某看管疏忽伺机逃脱并报案。
据了解,女高中学生闫某及年龄最小的14岁齐某,目前已表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并提出上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