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学生享有相同的权利”。长期呼吁的教育公平政策现逐步得到落实——广东省首次明确把民办学院学生纳入国家低息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的资助范围,这让民办高校师生倍感喜悦。
近日,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在实验楼105室隆重举办国家助学生活补助金发放仪式,6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受到资助。
仪式由中职部马冰校长主持。她对家庭贫困的同学表示了深切的关怀与问候,接着动情地说:“同学们,你们期待已久的补助终于到位了!”现场爆发起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她欣慰地表示,今天学校给大家发放生活补助金,目的是为了改善家庭贫困同学的生活。政府在关心着我们,社会也在关心着我们,希望同学们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树立“自立”、“自强”、“自爱”的信念,努力学习,战胜、克服困难。
学院钟伟强副院长到会并代表院领导讲话。他介绍了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精神,希望同学们感受、体会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也寄语同学们:要不甘现状,努力学习,努力掌握本领,向更高目标和起点迈进;要常怀感恩之心,牢记使命,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在激动人心的音乐声中,钟伟强副院长、中职部马冰校长、院学生处朱特威处长、黄鹏副处长、招生办陈礼富主任等领导为同学们发放按期存入资金的伙食卡。得到资助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才,来改变自己的生活命运,来回报国家、学校、父母的培养与关爱。
学生处朱特威处长表示:0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全面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学子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的关爱。同时也是党的十七大学有所教的具体体现。他高兴地对记者介绍说,学院已研究决定将从事业性收费中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另外也将扩大学院在社会的影响力,争取社会热心人士的捐赠来资助和奖励优秀贫困学生。他相信此次活动将有力地促进学院“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目标的实现,从中央到地方,从学校到社会的立体式资助体系也将很快会构建起来。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的文件精神,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评选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系资助工作组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达422名,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共57.25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5名,补助资金4万元;励志奖学金77名,补助19.25万元;国家助学金340名,补助资金34万元)。
除此,学院近日还得到省政府对2006年严重受灾家庭学生专项补助经费106.71万元,这对当年严重受灾家庭学生进一步完成学业无疑更是雪中送炭。政府的财政资助,对保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公益性效应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